這幾天好幾則新聞正報導著智障人士受到歧視(各年齡層都有),正好看到這部片,分外有感……
智商只有7歲的父親山姆,要如何爭取7歲女兒的監護權?西恩潘演得渾然天成,不溫不火。不止動作、語氣,連眼神都抓到了,真應該拿個影帝。
達可塔芬妮飾演「小大人」露西,對這個弱智爸爸很體貼,當爸爸跟她道歉說「對不起,我跟別的爸爸不一樣時」,她很快地說:「我覺得這樣很好,別人的爸爸不會陪他們到公園玩。」也因為怕傷到爸爸的自尊心,故意「學習怠惰」。
蜜雪兒菲佛飾演的律師,是原本是高高在上的女強人,為了面子不得不接這案子,直到有天她崩潰在山姆面前,大哭說:「我一點都不完美!我老公有小三,兒子把我當仇人看…..」
法庭聽證時,一個證人說,如果沒有山姆這樣的爸爸,露西不會這樣懂得體貼人。
的確,一個孩子最需要的是愛,而不是完全以物質去考量。
我覺得這部片子也正提醒我們:什麼是正常?什麼是完美?其實片中藉著很多其他角色在表達:所謂正常的家長(如醫生、律師),就一定比較會教小孩嗎?
片尾時,女律師對山姆說:「我擔心我們作朋友,我的收穫會比你大。」也是表明原本功利的律師,終於被善良的山姆所感動。
為什麼我會覺得這部片是經典?因為關懷弱勢的題材並不好拍,稍不留意,便會流於煽情、灑狗血。我看這部片時,一直拿面紙拭淚,但是因為感動,而非覺得「他好可憐」。這是編導最成功之處!
從頭到尾,我發現全劇中沒有一個壞人,大家都是想以孩子最大福祉為前提。好在,編劇給了一個很溫暖的 happy ending。
編劇、導演對美國的司法及福利制度藉著幾場法庭戲做了探討,雖然這制度並不完美,但也看得出編劇、導演希望觀眾能多專注在這個議題,希望它更有彈性。
我突發奇想,臺灣這些欺負智障人士的人,如果受到司法處罰,能否規定他們看這部片?讓他們看到山姆明明知道自己跟別人不同,但依然很努力很堅強在過日子,會不會覺得比起這些所謂「低智商」的人,其實我們也高明不到哪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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